国卫医函〔2020〕7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成员:
现决定将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英文名称修订为“COVID-19”,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,中文名称保持不变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0年2月21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《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》社主办 版权声明 技术支持: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信息中心 京ICP备13043401号
,建议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16位以上颜色
技术服务电话:010-62862645